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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解读

时间:2012-05-10作者:lym文章来源:学生工作处点击:

1. 国家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答: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2. 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政治条件?

答: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等等。

3. 公民应征入伍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答: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路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4.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年龄条件有何要求?

答: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周岁。

5. 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网上预征工作何时开始?

答: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继续实行网上预征,4月12日至7月12日,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

6. 现在确定为预征对象后,什么时候正式入伍?

答: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前应在就学学校完成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确定工作,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在冬季征兵开始前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年底批准入伍。

7.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⑴ 参加兵役登记和预征报名: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兵役登记,进行征兵普查工作,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向所在高校有关部门报名。

⑵ 在高校参加网上预征:4月12日至7月12日,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7月底前,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当地区、市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⑶ 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10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冬季征兵开始前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优先批准入伍。

8. 毕业生预征工作在高校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高校设有武装部的由武装部牵头负责,没有设立武装部的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有意向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武装部或学生处或就业中心咨询。

9. 毕业生预征的政审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征兵政审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安排,由同级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10. 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就业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11. 如何理解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

答:征兵报名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预征对象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高校毕业生本人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12. 如何理解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体检、政审”?

答: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部门具体负责。征兵前,县级兵役机关要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并全部安排其上站体检。除器质性或传染性疾病外,一般不得单科淘汰。

组织高校毕业生政审时,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进行。《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的“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入伍前,《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

13. 如何理解对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审批定兵”?

答: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

14. 如何理解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选拔使用”?

答: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15.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如何报名应征?

答: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一律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在入学时已将户口由原籍迁至就读高校的预征对象,要将户口迁回原籍报名应征。征兵报名开始后,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和《预征对象登记表》和《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申请表》,按照兵役机关明确的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应征。报名时要将《预征对象登记表》和《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申请表》交给区、市征兵部门,征兵部门将优先安排体检、政审,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批准入伍。

16.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服义务兵期满退役后,享受哪些就学就业优惠政策?

答:一是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三是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四是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五是入伍高校应届毕业生服义务兵期满退出现役后就业,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期限从退出现役当年的12月1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各地公安部门依据退出现役高校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到工作所在地的户口迁移手续。六是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期满退役后(无论是农业户口还是城镇户口)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

17.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内容是什么?

答: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18.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是多少?

答: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19.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都可以享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吗?

答: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按部队生长干部条件招收的大学毕业生,以及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招的士官,均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20. 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如何计算?

答: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不论服役时间长短,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一次性给予补偿。在校学习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即按完成最终学历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

21. 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的程序是什么?

答:⑴ 填写有关表格:预征工作开始后至6月15日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还需提供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⑵ 高校初审盖章:离校前,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⑶ 表格递交县征兵办: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预征对象登记表》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⑷ 县征兵办审批入伍、复核材料并盖章:12月31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分别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⑸ 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确定最终名单:次年1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应征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应征入伍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高校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终,汇总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备案后,确定当年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政策的最终名单及具体金额。

22. 补偿、代偿的经费如何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手中?

答: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高校在收到国家拨付的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向毕业生补偿学费,汇至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对于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由学校代替毕业生按照还款协议,向银行偿还其在本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凭据交寄毕业生本人或家长,将余下的资金汇至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领取代偿资金,并于领取代偿资金1个月内,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次性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

23. 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毕业生已获补偿、代偿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答:高校毕业生因本人思想原因、身体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被部队退回的,取消其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已获补偿或代偿资金由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征兵办公室收回,并逐级汇总上缴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是军队给安排还是需要自己联系?

答:具有普通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可自行在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校专升本招生,经相应成人高校审核后录取。

25.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专升本招生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退役毕业生可凭身份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在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成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并按照省级成招办公布的招生院校及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26. 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专升本招生,如何实现免试录取?

答:退役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报名后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结束后,有关成人高校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录取名单,经省级成招办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成人高校对报名人员进行必要的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由省级成招办调剂到其他志愿高校录取。

27.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普通高校本科,如何参加考试?有何优惠政策?

答: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毕业生与其他普通专升本考生一起报名参加考试。退役毕业生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政策。

28.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普通高校本科,何时报名,何时入学?

答:每年春节后报名,6月底前完成录取,新生于当年秋季入学。

29. 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普通高校本科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和士兵退役证,到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相应机构制定的地点报名,各省市相应招生考试机构在当地省级民政部门配合下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30.只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研究生才加10分吗?是单科加分还是总分加分?

答:除本科学历外,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士兵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硕士研究生也可以享受初试加10分的优惠政策。是总分加分,不是单科加分。

31. 什么是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

答:2008年,政法院校开展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点从军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人才,为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公、检、法、司机关定向招录培养专科以上层次的各类人才。

32.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其户口档案存放在哪里,如何迁转?

答:高校毕业生在5-6月份参加预征,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合格,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可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

33. 没有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是否还可以应征入伍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答: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没有开展预征工作或没有参加预征、仍有参军意愿的,可在离校后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并与毕业学校联系,补办《预征对象登记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手续后,仍可享受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各项优惠政策。

34. 高校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之后,如果在正式入伍前又找到工作了怎么办?

答:高校毕业生参加预征不影响其就业。国家制定的预征政策充分尊重和保护毕业生自主择业的权利,即参加预征的毕业生经过初检、初审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仍然可以选择就业。

35.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户籍已迁回原籍,但最终未能入伍。如落实了新的就业单位,应如何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答:对于离校时户籍已迁回原籍、但未能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如落实了新的就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办理就业改派手续,毕业生就业地公安部门凭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6. 应征入伍服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找工作有何优惠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可参照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

37. 退役的高校毕业生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有无时间期限?

答: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期限从毕业生退出现役当年的12月1日起到次年12月31日止。

38. 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参加今年的冬季征兵,并享受国家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

答:大学在读学生入伍,按照在校大学生入伍的政策办理,退役后可以复学继续完成学业,不享受今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

39. 普通高校女性毕业生是否可以参加预征?是否可以参军入伍并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答:此次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活动主要面向男性毕业生,女性毕业生不参加预征,但可在冬季征兵时在地方兵役部门直接报名应征,如果获准入伍,享受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各项优惠政策。

大三学生,可以作为毕业班学生在今年冬季入伍,在6月底前在就学学校完成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确定工作,户口在学校所在地的,年底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和批准入伍,服兵役可以视为实习,按照学校的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的,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也可以作为在校大学生入伍,服现役完成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

40. 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否有专业限制?

答: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没有专业限制,符合身体条件、政审条件的都可以报名应征。

41. 已经和工作单位签约,现在又想应征入伍,是否属违约?

答: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需要变更就业协议,不属于违约。依法参军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权利,受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用人单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兵役法》等规定,支持本单位员工依法服兵役,并落实好他们退役后的安置工作。高校毕业生要和用人单位及时沟通协商,共同做好工作安排。

42. 什么是士官?与义务兵有什么区别?

答: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这次预征指的是义务兵。

43. 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是否直接为士官?

答:目前部队面向毕业生既招收士官,也招收义务兵,这是两个不同兵役性质的士兵系列。士官不属于义务兵役。义务兵服役两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被选为士官。根据今年新出台的政策,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技术岗位方面的优先政策。具有本科学历的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规定条件,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44. 士官直招什么时间开始?高校毕业生直招士官是否可以享受学费补偿等政策?

答:士官直招工作5、6月份开始,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经过体检、政审等环节,批准入伍,高校毕业生直招士官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冬季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并且办理了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手续的,可以获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45.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部队是否会根据其专业安排服役岗位?

答: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军,地方兵役部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要考虑毕业生的专业和特长。入伍后,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46.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是否可以报考军校?考哪方面的文化课程?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考军校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入伍第二年可以考军校。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优先安排考军校,文化课程为全军士兵考学统一课程。

47.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报考军校有何年龄限制?

答:高校毕业生入伍报考军校,年龄限制放宽到23周岁。

48.青岛市政府对高学历青年入伍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对获得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适龄青年入伍,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在6000元基础上增发30%;增加高学历退役士兵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标准,大专毕业生增加5%,本科以上毕业生增加10%;全日制应届大学生比例入伍后,参加青岛市“双考”安置时,在其双考总成绩基础上,大专生加3分,本科以上加5分。

49.青岛市城镇退役士兵“双考”安置有关政策有哪些?

答:(1)“双考”安置范围:一是依据国家现行退役士兵安置法规、政策规定,凡符合在青岛辖区内由政府安置就业的士官和义务兵,均可报名参加“双考”安置。二是对入伍前由工作单位的原则上复工复职,不参加“双考”计划安置。单位已破环、兼并使退役士兵不能复工职者,经市和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安置部门批准,可以参加“双考”。

(2)档案考核实行记分制:

①服役年限记分:士官和义务兵基础分为30分。每服役一年记2分(计算军龄的时间,按当年归家规定的报到时间为准,超过6各月按1年计算);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士官按退出现役的实际服役年限计算;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入伍前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出具证明,部门批准提前推出现役的,按实际服役年限记分。

②奖励记分: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规定的奖励项目,按其中最高奖励项目只记一次。记分标准:获得大军区以上(含大军区)荣誉称号一次记30分,荣立一等功一次记20分,二等功一次记10分,三等功一次记2分,优秀士兵一次记1分,嘉奖一次记0.5分。

③伤残记分:5至10级伤残军人分别记5、4、3、2、1、0.5分。

④职务记分:(按退出现役最高职务计算,代理职务和其他职务不记分)班长记2分;副班长记1分。

⑤进西藏、新疆地区(以档案高山、高原地区工龄折算表或部队团以上后勤部门出具的工龄折算证明材料为准)服兵役满两年以上的人员,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加记10分。

⑥参加联合国国际维和任务的,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维和时间满一年加4分(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⑦从事潜水专业的,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每满一年加0.2分。

⑧从事核专业的,在部队服役期间享受特、一等核辐射保健津贴的,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每满一年加0.3分,享受二等的每满一年加0.2分,享受三等的每满一年加0.1分。

⑨参加1998年抗洪抢险、2008年抗击南方雨雪冰冻灾害、”5.12”四川汶川抗震救灾、“3.14”藏区维稳和北京奥运会安保任务的(以档案中的原始记录为准),分别在“双考”总成绩上加1.5分。

⑩全日制应届大学生毕业入伍,退伍后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大专生加3分,本科以上加5分。另外,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得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就业。

50.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何时参加网上预征报名工作?户籍为青岛市的毕业生如何咨询参军入伍具体事宜?

答:请于4月12日至7月12日及时利用“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及时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相关程序完成预征对象确定。

户籍为青岛市、有意参军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事宜请于7月15日前与所在区、市征兵办公室取得联系,进一步咨询应征入伍具体事宜。

青岛市12区、市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分别为:市南82966722、市北85801319、四方83761589、李沧87610799、崂山88896738、城阳87868700、黄岛86988851、即墨89511644、胶州87213493、胶南88183301、平度87362221、莱西8840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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