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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山东省学生自主管理中心通知和《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系评议小组评议并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等评选环节,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1共5个工作日。
地点:学生工作处实训楼101 电话:55761057/55761069
公示期间接受实名方式来电、来访。过期不予受理。
评选结果见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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