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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7年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的通知

时间:2008-01-05作者:lym文章来源:学生工作处点击:

各系、五专: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鲁教高函(2007)17号】通知,现将2007年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

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

4、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 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 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 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 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 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

5、 学年内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二、评选范围和评选办法

1、我校2006-2007学年在校生,教育厅分配我校名额为:优秀学生7名,优秀学生干部4名,优秀班集体2名。各系、五专根据各自具体情况确定候选名单。

2、各系、五专要按照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推选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3、将候选人名单(附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和历次综合测评详细成绩),于1月10前报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根据各系、五专上报候选人情况,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5、将初选人员名单上报学院审核批准。

学生工作处

二OO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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