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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的通知

时间:2009-04-07作者:lym文章来源:学生工作处点击:

各系、五专:

根据《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开始对2008-2009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进行资格复查,复查时间为为2009年4月7日至4月15日

要求:

1、范围:2008-2009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同学

2、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那个认定组具体组织各系的复查工作,要求各班认定评议小组进行认真评议,并做出结论。

3、复查结束后,各系要做复查报告,将复查的组织实施、出现的问题以及最终结果等进行总结,负责人签字后于4月17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各系要将复查工作的各项材料归档。

学生工作部(处)

20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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