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2008年国庆节9月29日—10月5日放假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9月27日上星期一的课、9月28日上星期二的课),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另,新生自10月6日开始军训,10月13日(星期一)恢复上课。
请各单位、部门安排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全院师生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学院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