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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贸职业学院考试规定

时间:2026-06-08作者:学生工作处文章来源:点击: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考试规定

考试是检查教学效果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手段为了保证考试正常进行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各门课程考试时间地点应严格按学院下发的期末考试安排表进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调换考试时间地点。《期末考试安排表一经排定监考教师不得无故缺席或与他人换场监考

监考教师安排

闭卷考试的课程必须保证每个考场至少有两名教师监考

监考教师职责

1各课程主监考教师应根据学院的考试安排提前10 分钟进入考场作好有关的考试准备工作

2学生入场后强调考场纪律督促学生将书包书籍笔记等放在指定地方集中存放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3提前5 分钟发草稿纸和试卷督促学生在答卷上用圆珠笔或钢笔写清专业年级姓名学号等并检查其有效证件是否与考生本人及所填内容相符

4考试正式开始后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的询问应予当众答复

5、学生原则上不得中途离场如有特殊情况需有一名监考教师跟随

6开考30分钟后禁止迟到的学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7考试过程中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背向学生坐在座位上不得在考场内聊天读书报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批改作业等),不得中途随意离开考场

8发现学生违纪舞弊一经确认应当场制止宣布取消该生考试资格令其退场并按规定做好情况记载将有关材料连同考生试卷及时报送教务处

9监考教师严禁协同学生作弊

10考试结束前15 分钟应提醒考生掌握时间结束时督促考生按时交卷并维持好考场秩序

11认真填写监考记录表保证学生签名和试卷收取份数准确无误

12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凡失职者将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考试纪律

1.学生应在规定考试时间开始前10 分钟进入考场按学号对号入座或听从监考教师安排入座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学生进入考场后要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挪动位置

2.学生凭学生证和学生信息卡参加考试遗失学生证的可用身份证代替无上述证件者需携带由院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和经办人签字并盖有院公章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学生应主动将身份证件放在座位的右上角以备检查既无证件又无院系证明的学生不准参加考试

3.个别不在考试名单上的学生进修生等凭学生证和学生信息卡听课证等证件到考试课程的最后一个考场参加考试由监考教师进行登记备案

4.学生迟到30 分钟,取消考试资格作旷考论考试期间学生必须中途暂离考场者由监考人员与教务处值班人员协商同意后方可离开任何情况下不准在同一时间内有两名考生同时离开考场考生暂离考场时应由一名监考教师陪同

5.学生参加考试应带齐必要的文具用品闭卷考试时非考试文具用品一律不得带入座位答卷纸和草稿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不准带入和使用个人自备纸张所有的考试禁止学生使用带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如文曲星掌上电脑等)、禁止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6.学生在考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过程中学生应将答过试卷有字的一面向下放置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回试卷和草稿纸并填写姓名学号专业年级经监考教师验证后方可离开考场学生交卷后不准在考场内和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考试结束铃响后应立即停止答卷等待监考教师收卷不得故意拖延时间考生不交卷或把试卷带出考场按作弊处理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考试违纪在成绩单中该门课程此次考试成绩记载为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6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7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8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作弊在成绩单中该门课程此次考试成绩记载为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考试开始后课桌座位上仍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材料的

4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5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6找别人代替参加考试或代别人参加考试的

7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8)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9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10其他作弊行为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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