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2016年暑假,我校拟向省内部分县(区)派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志愿者,有关事宜如下:
一、总体安排
根据省文件要求,遴选部分优秀大学生志愿者,利用寒暑假等空余时间,奔赴各县(市、区)助学贷款工作第一线,协助原籍县做好生源地贷款工作,同时为大学生提供一个深入基层学习锻炼的机会,也作为展示我校风采的一个窗口。
二、基本原则
1.属地原则。参加活动的学生,以实际居住县生源对象为主,安排到有需求的县市区(不提供食宿)。
2.择优原则。参与活动的学生,均以自愿为基本准则,获得过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优先安排。
三、其他
1. 参加志愿活动的学生须加强自我管理,注意自身安全。
2.参加志愿活动的学生,按照学校假期勤工助学报酬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每天70元。
3.志愿者活动结束时,参加志愿活动的学生持当地学生资助中心出具的考勤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服务时间(天)等信息,加盖公章)到学生处领取补贴。
有意者携带电子照片、学生证到学生处113报名,联系人:张涛